1. 負責服務區域內的安全防范、治安巡查工作并處理各類突發事件(如群體事件、暴恐事件、消防事件、治安事件、交通事故、自然災害等)。
2. 維護服務區域內的正常秩序,保障服務區域內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,確保采購人的設施設備及各類財產不受損失,預防各類政治事件、刑事案件、治安事件和火災事故的發生。
3. 負責對服務區域進行流動巡查,對一些重點地段應加強巡查保護。
4. 負責加強對崗位的管理,確保24小時在崗在位,發現問題及時處置上報。協助采購人處理所管地塊相關的來電來訪事件。
5.采購人向中標人收回土地時,項目下土地應未被任何第三方非法侵占及使用;未被任何車輛非法進入;未被亂倒垃圾、余泥;未被亂搭亂建;地面標高的量度和地上物保持原狀;項目范圍內的環境衛生狀況符合公共衛生標準、項目范圍內的界樁、網管、標示牌等管理設施及市政設施未遭破壞;項目范圍內的林木、果樹、綠地等附著物未遭人為毀壞。
6.定期進行看管地塊范圍內保潔工作;每半年進行一次雜草治理;每兩個月進行一次除“四害”工作。 |